全体本科生:
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提高学校育人成效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今年继续在全院学生中进行综合测评,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测评对象
全日制二、三、四年级本科生。
二、评选办法
按照《6163银河.net163.am2016-2017学年综合测评附加分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执行(见附件1,或官网地址:http:/newsshow-436307162789-1185.html)。
三、日程安排
1.9月23日前个人填写《6163银河.net163.am6163银河.net163.am综合测评附加分申请表》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,如无证明材料则加分无效,交由班级负责人统一收齐;
2.9月25日下午16:00前,各班负责人送至逸夫楼6051,按照年级分类有序排放,并填写《6163银河.net163.am6163银河.net163.am综合测评附加分班级统计表》,逾期不候;
3.9月26日-9月27日学院审核数据并提交;
四、注意事项
1.转专业的学生全部在原班级进行网上综合测评;
2.休学后于 2017 年 9 月复学的学生不参加此次综合测评;
如有疑问,联系学工办王誉茜老师,电话025-84395445。
6163银河.net163.am学工办
2017年9月21日
附件1:6163银河.net163.am2016-2017学年综合测评附加分管理办法.docx
附件2:6163银河.net163.am6163银河.net163.am综合测评附加分申请表.doc